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办理安全技术防范工程验收程序 2004年11月30日
  级  别:产品服务
颁布字号:
颁布机关:
颁布日期:
实施日期:

一、签订初方案后,由建设单位或设计、施工单位填写《南昌市安全防范工程立项申报表》,并提供以下资料(三级工程可简化):
1、设计任务书;
2、合同;
3、设计方案(一、二级安全防范工程必须进行方案论证,并提供初步设计方案论证意见);
4、系统设计及施工图纸;
5、设备清单及主要设备功能、技术指标。
二、市公安局技防办收到齐套资料审核后签署《南昌市安全防范工程立项意见书》(三级工程可简化)。
三、技防工程竣工试运行一个月后,由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向技防办提出验收申请,并提供以下资料(三级工程可简化):
1、试运行报告;
2、竣工报告;
3、初验报告;
4、系统检测报告主要产品检验报告;
5、竣工决算报告;
6、正式设计齐套文件及竣工图纸资料及人员培训情况报告。
四、技防办受到工程验收资料后,一个月内会同建设单位组织验收,并签署《南昌市安全防范工程验收意见书》。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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